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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海安市 发布时间:2025-03-14 字体:[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南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经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审查等程序,编制形成《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三、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确需新增或调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承办单位征求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并报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提请市政府对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海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计划决策

    时间

    1

    海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

    五年规划纲要

    发改委

    2025年12月

    2

    海安市餐厨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城管局

    2025年6月

    3

    海安市新通扬河实验中学(海陵中学

    北校区)服务范围设置

    教体局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