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1-24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南通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812003,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业务学习,严格公开程序,明确专人负责,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

1.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包括部门简介12条,财政预决算2条,公告公示29条,规划计划8条,民生实事3条,部门动态47条,人事动态3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55条,已处理52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条。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我局认真做好海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确保专栏链接可用,按规定公开信息内容,注重信息公开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市政府办统一建设维护,我局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实际和要求,及时做好各栏目内容的发布和更新。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分管副局长直接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考核责任人,加强监督管理,严把内容审核关,杜绝不良信息上网,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通过“大美海安 匠心住建”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与网民进行线上互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9

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3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

 0

 0

 0

0

1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1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2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0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51

4

0

 0

0

0

 5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海安市住房和建设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科室参与度不足,部分科室公开信息较少。

2.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部署和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梳理城乡建设方面的政府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的广度,了解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向外发布、定期维护,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三是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科室的宣传教育,增强科室参与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公开内容丰富,持续及时、准确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各类信息,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用。